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息,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收到多张罚单,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

5月19日,阳光财险安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庆监管分局处以罚款1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共计2万元。
5月18日,阳光财险南通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南通金融监管分局对该公司罚款2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
阳光财险近期最大的罚单来自山西省分公司,4月30日,该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违规使用保险条款费率、跨省承保责任险等多项违规,合计被罚162万元。同时,两名时任高管也被警告并罚款。罚单显示,时任总经理张彦平对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9万元;时任副总经理张永生因对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作者:金研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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