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是村民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重要载体。近年来,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岳良村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等方式,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走出了一条以“小约定”推动乡村“大文明”的乡村善治之路。
村规民约重在“定得细、立得实”。岳良村聚焦婚丧嫁娶中的铺张浪费、攀比之风等问题,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先后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内容细化纳入村规民约,制定红白事操办提倡标准,明确规定:彩礼不超过10万元,婚宴不超过20桌,礼金不超过100元,婚车不超过6辆;丧事不超过3天,推广鲜花祭祀等文明方式。同时,成立红白理事会,全程监督婚丧事宜,做到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宣传,确保村规民约真正落地见效。
村规民约关键在“用得好、传得开”。为提升村规民约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岳良村通过大喇叭广播、宣传栏公示、微信群推送、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带头签订《零彩礼承诺书》,简办婚丧事,宴席费用下降40%,以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开展“最美村民”评选活动,打造了一条家风家训示范街,推动家训、家规、家风建设,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村规民约根本在“见效久、成风化俗”。该村将村规民约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建立村民行为管理制度,将车辆乱停、污水乱排、大操大办、赡养纠纷等不良行为纳入管理范畴,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取消“最美村民”评选资格,推动村民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依托“和为贵”调解室和法律顾问资源,开展“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同时,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日”等活动,成立文化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不断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村规民约从“纸上”走向“心上”,从“墙上”融入“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