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等,被漳州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17.1万元。


同时,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等,郑建东(时任人民人寿漳州中支内勤人员)被警告并罚款2.1万元;林晨岚(时任人民人寿漳州中支内勤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张健(时任人民人寿漳州中支内勤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曹威(时任人民人寿漳州中支内勤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吴燕茹(时任人民人寿漳州中支代理人)被警告并罚款0.2万元;林建坤(时任人民人寿漳州中支代理人)被警告并罚款0.2万元;何迎斓(时任人民人寿漳州中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


据了解,自7月份以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已有多家支公司因违规行为被处罚。


7月3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嘉金罚决字〔2025〕7号)显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心支公司罚款60万元。同时,徐欢(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警告并罚款10万元;冯祥(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警告并罚款3万元;钱嘉明(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心支公司银保部负责人)警告并罚款6万元。


7月7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金罚决字〔2025〕3号)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对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5万元。同时,冯祥(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林志才(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市中心支公司因存在以“炒停售”“保障最低收益”等为由误导欺骗消费者的问题,被罚款12万元。同时,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市中心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旭东受到警告,并罚款4万元。


作者:金言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