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存在以下5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合计147.96万元。




5项违法行为分别为:1.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2.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3.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5.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同时,时任民生银行厦门分行零售金融部经理郭某明对该行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万元;时任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小微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副总经理张某琳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5万元;时任民生银行厦门分行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林某泉对该行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2.5万元。



就在本周,民生银行刚因系统使用管控不到位、基础软件版本管理不足、生产运维管理不严等,被罚款590万元。


民生银行今年最大的罚单来自于今年1月,民生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等多项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99万元,罚款1705.5万元。


此外,民生银行还受到金融监督管理局的两张百万罚单。


2月,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未合理测算营运资金需求,贷后管理不到位;不良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不审慎等多项违规行为,被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50万元的行政处罚。时任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曾宝华和时任民生银行石狮支行客户经理杨建康因上述违规行为被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处以警告。


1月,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转存银票保证金、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15万元。同时,民生银行常熟支行副行长龚某因流动资金贷款转存银票保证金被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时任民生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苏州分部总经理陈因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作者:金言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