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任荣就相关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任荣介绍,近年来,衡水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一体推进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努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
对涉罪未成年人,衡水市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2024年以来,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87件146人,不批准逮捕49件84人,提起公诉108件188人,不起诉32件83人,桃城区院办理的某未成年人强奸案,市院支持抗诉后,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改判为九年。该案入选“河北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河北省检察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典型案例”。
衡水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个案矫治和精准帮教。办案中,逐案做好社会调查,在此基础上结合涉案未成年人日常表现、犯罪成因、家庭监护、犯罪情节性质等情况,联合社工组织综合运用心理疏导、司法训诫、家庭教育指导、送入观护基地等多种措施加大帮教矫治力度,及时矫正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认知偏差。准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科学设置考察期限,帮教措施实行“一人一策、动态评估”。2024年以来全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21件36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68份,送入观护基地帮教17人次。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保护。2024年以来,办理涉未民事审判活动监督3件,支持起诉案件18件,涉及侵权赔偿、索要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通过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宾馆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等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开展专项监督,共立案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份,依法提起诉讼1件,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同时,衡水市检察院深化源头预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利用暑假前、开学季,全市117名检察官联合警官、法官及法律工作者,累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338场,覆盖学生58万。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村(居)委会等人员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摸排并建立包联关系,强化罪前行为分级干预,综合运用训导、心理辅导、矫治教育等措施,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时,聚焦重点区域,检察机关确定小区、广场等重点区域33处,日租房、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539处,重点行业网点226个,加强。充分利用全市216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23人次。同时,建设24个社会观护基地,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矫治。
在此基础上,衡水市检察院还积极促推社会治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方面市县两级院充分发挥预防联席办作用,推动各县市区建立本级联席会议机制及办公室,形成工作合力,打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体化格局。一方面紧盯罪错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避免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因失教失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同时,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多元救助。会同教育、民政、共青团等部门,落实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共救助11人,发放救助金21.15万元。阜城县院办理的张某某被遗弃案被评为河北省第八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由此改编的普法微电影《归巢》,被最高检评为优秀传播力作品。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承担着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责任。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在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中贡献检察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