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瑞众人寿”)宿迁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宿迁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0万元。


近期,瑞众人寿罚单频繁。


5月23日,瑞众人寿曲靖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尹怀英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5月13日,瑞众人寿榆林中心支公司因销售误导被罚款6万元,瑞众人寿榆林中心支公司本级第一营业区资深总经理张梅因销售误导,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3月17日,瑞众人寿北京电话销售中心因存在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在业务活动中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4万元,个人代理人闫青宇也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1月,瑞众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员工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罚款73万元;时任支公司银保条线负责人马丽因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员工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时任支公司个险条线负责人赵清波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支公司总经理刘瑞芳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等,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近一年,瑞众人寿多次被曝出诱导销售以及以垫诱投等问题,瑞众人寿(含分公司、支公司)累计收到约20起消费者投诉,投诉内容大多涉及购买保险服务,主要包括通过现场购买保险服务、通过电视电话购物及邮购购买保险服务、在其他平台通过网购购买保险服务等几种途径,投诉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投诉认为存在虚假宣传问题,要求赔偿损失;二是投诉认为存在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问题,要求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三是投诉认为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问题,要求退赔费用并赔偿损失。笔者发现,投诉的处理结果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形居多,约有12起。‌


作者: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