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检察院发布了5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宾馆不合格客用类化妆品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列。


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精准把握“三个善于”,紧盯8个重点方面、40项具体问题,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13件,发出检察建议1842件,提起诉讼153件,以高质效履职切实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口腔诊疗、美容机构用药、宾馆化妆品、网络直播带货等领域,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磋商、检察建议、起诉等履职手段破解公益损害难题,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的担当作为。

桃城区检察院干警现场调查取证。张占祥 摄

桃城区检察院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线索,调查发现部分宾馆向住客提供“三无”、超使用期限的沐浴露、洗发水及自行配制、填充、灌装、分装且无任何标识的小包装客用类化妆品,客用类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及卫生情况存在隐患,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推动行业治理,桃城区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专项治理。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部署执法人员从产品质量、标签标识等方面对50余家宾馆客用类化妆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展开排查,发现并整改标签不合规、擅自分装、购货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