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某些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问题突出企业,建立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跟踪问效工作机制,真正解决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不了、整改不彻底、效果不突出等问题。



明确目标。以保障食品生产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整改、跟踪、问效为手段,以跟踪问效结果作为检验工作完成指标,使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明确步骤。该工作机制有四个步骤,一是隐患排查,即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帮助企业排查存在隐患的原因,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监督整改,针对隐患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书面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立案调查,督导企业开展靶向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到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跟踪复查,企业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后,监管部门及时开展复查,并在3个月、6个月、12个月三个时间节点开展为期一年的持续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措施持续落实到位。四是效果检视,一年内同一食品安全问题未出现的可对账销号,如再次出现,则依法从重查处,并持续跟踪问效,直至食品安全隐患真正消除。



明确要求。实行台账管理,工作机制启动同时,监管部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跟踪问效台账》。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企业全部记账登记,详细记录企业名称、隐患形式、排查原因、整改措施及跟踪问效情况,做到全流程督办,跟踪问效直至对账销号。明确任务分工,市县两级分别对市本级负责处置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问题)企业、问题突出企业,启动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按要求开展工作,市局对全市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采取发《工作提示函》、《工作通报》、纳入工作考核等形式督导机制有效落实。通过工作机制的运行,提升监管工作效率,有效保障食品生产安全隐患真正消除到位。


通讯员:安红卫 张书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