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目前,衡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经圆满结束,2024年1月1日将正式进入登记阶段。


届时,全市近万名“普查两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进单位访小区,在近4个月的时间里,对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被抽中的个体户进行采集登记。普查对象需准备好相关证照以及收入支出相关资料,以便普查人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包括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两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和登记准备6个环节。2024年将开展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汇总、评估、共享与发布等环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首次国民经济“全面体检”和“集中盘点”,对于全面摸清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进程,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衡水篇章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通讯员 冯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