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水市食药安办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防范化解食用农产品存在的问题隐患。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检查食用农产品各环节主体24237户次,组织监督抽检3707批次,现场检测163885批次,核查处置农兽药残留超标等案件56件。


执法人员在种养殖环节,加大投入品监管力度,重点对牛羊养殖场户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在收购贩运环节,严格落实快速检测、备案和查证验物规定等要求;在屠宰环节,监督屠宰企业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加大抽检排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使用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在市场环节,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抽检监测,加强监督检查,严惩重处采购、销售、使用、贮存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在日常检查、飞行检测、监督抽检中,执法人员将发现的使用禁限用药物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通报相关部门,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重大案件,实行上级挂牌督办。


此外,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增强经营主体的守法自律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社会共治。目前,共开展媒体宣传报道5次,组织宣传培训活动33次,培训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人员154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756份。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对线索逐一进行核查,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1件,全部处置完成。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着力规范了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加工屠宰、运输、市场销售等环节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防范了食用农产品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了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各有关部门将持续严格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