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定于10月27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7日起,区域气压场转弱,以偏南风为主,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积累,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3年10月27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