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图书馆服务再升级,自2023年4月25日起,所有读者证借阅数量由3本提升至5本。


据介绍,此次服务的升级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阅读,进一步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源流通,满足读者日益增长的阅读需求。读者无需办理任何升级手续,可直接享受升级后的借阅权限。升级后的读者证可以在衡水市图书馆、衡水湖城市书房、孔颖达公园城市书房通借通还。


市图书馆特别提醒,图书馆办理读者证时间为周二至周日的9时到16时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办证时间请关注衡水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办理读者证的成人证只可借成人书籍,儿童证只可借儿童书籍,不能互用。凡持有身份证原件、100元现金的读者都可在自助机自行办理读者证(衡水湖城市书房和孔颖达城市书房也可办理成人读者证)。每张证下最多同时借阅5册,30天内归还(所借图书按期归还,逾期将影响下次借书;如果所借图书30天内未能按时归还,可以且只能在到期之前续借一次,借期30天,衡水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读者服务—微服务大厅或携带读者证和图书在自助借还书机上均可进行续借。如有任意一本逾期图书,将无法操作续借)。在阅览室选取书籍,持读者证在各阅览室门口自助借还书机完成借还书流程。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读者在享受公共阅读权利的同时,应当按照公共图书馆法,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及时归还图书,共同营造一个平等共享阅读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