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为期40天的2023年春运工作正式结束。记者从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春运期间(1月7日至2月15日),我市公路方面累计发送旅客11.82万人次。全市累计投入城市公共汽电车943辆,完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量216.15万人次;累计投入巡游出租汽车2583辆,完成巡游出租汽车客运量176.42万人次。



春运期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动出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有序出行。他们在辖区内累计开展17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48家次,查出并整改完成安全隐患12项;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1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3辆次,检查车辆1776辆,查处违法违规车辆26辆。




公路养护部门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全市累计出动巡查人员991人次,车辆746辆次,实施路面清扫16800.3公里。他们还积极应对冬季雨雪天气,累计出动人员193人次,车辆设备45台次,撒布融雪剂56.5吨,有效防止道路结冰,顺利完成除雪保畅任务。


春运期间,衡水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不打烊,话务人员全员在岗,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累计受理电话692件,即时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