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闺女每年按最高8000元标准给我缴纳养老资助金,钱全都进我的个人账户,日积月累,以后每月养老金能稳步增加,真是实打实的惠民好政策!”近日,看着不断增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市民马女士欣喜不已。她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让养老更有保障、更有底气。
随着生活水平持续提升,群众对高质量养老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为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质增效要求,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养老待遇,我市自2024年起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政策明确,参保人员完成当年正常缴费后,可由子女、亲属及社会爱心人士自愿额外代缴养老资助金。所有资助资金全额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严格遵循“多缴多得”原则积累账户余额,有效提升参保居民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实现了孝老尽孝与养老增收双向赋能。
据了解,该项政策面向已正常参保、完成当年缴费且尚未领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开放。资助主体不限亲属关系,子女、亲友、社会爱心人士、集体组织等均可自愿资助。政策设定年度资助最高限额8000元,资助资金全部归参保人所有,按规定计息,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权益保障扎实稳妥。
经人社部门测算,参保人每年足额享受8000元最高额度资助,在不计利息情况下,退休后每月可至少新增养老金约57.6元。持续多年累积资助,个人账户储备稳步增厚,养老待遇实现长效增长。
为方便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我市采取现场宣讲、线上推送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持续优化线上线下经办流程,精简缴费办理环节,大幅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有效充实了居民养老个人账户积累,为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筑牢基础。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便民经办服务,让更多群众共享社保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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