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跃辉对我市贯彻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时指出

采取措施 加强宣传 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


1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跃辉带领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听取了市直相关主要职能部门和桃城区政府实施《条例》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立足自身工作职能就做好《条例》实施工作进行了交流。石跃辉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顺利推进《条例》贯彻实施,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明显改观,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促进了文明城市创建,推进了平安衡水建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石跃辉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学习,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抓好《条例》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将法规制度实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强化部门联动,打好组合拳,形成推动《条例》深入实施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解决配套短板,住建部门要指导老旧小区、既有小区加快建设配套集中的电动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城管等部门要科学规划、建设非机动车道,减少交通冲突点。要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和科技信息手段,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推动《条例》在我市全面深入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