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州一“老赖”拖欠河南省周口市农民工工资38万余元,深州法院执行局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拍卖“老赖”名下房产,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多年的工资款。


2014年初,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农民工甲某等人受雇于深州市乙某,来到深州市某小区从事外墙保温工作。2015年初,竣工验收完毕,但雇主乙某仅向甲某等人支付少部分劳务费,尚有387200元劳务费未支付。经甲某等人多次催要,乙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甲某代表其余农民工于2017年向深州法院起诉,经衡水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乙某向甲某等人支付上述劳务费。


判决生效后,乙某却未履行。甲某遂于2019年向深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虽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乙某仍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后深州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乙某在石家庄市的房产一套并裁定进行拍卖,使申请执行人权利得以全部实现。


因疫情原因,申请执行人甲某无法来深州法院支取案款,而多年的欠薪致使生活每况愈下。在这急难愁盼的节骨眼上,执行法官“拖不得、敢担当”,以邮寄案款支取表的方式,顺利完成案款发放。申请执行人甲某收到全部案款后,对执行法官表示万分感谢。后来,甲某代表农民工给深州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以赞扬深州法院执行法官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将农民工的心头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