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是我市探索加强项目建设,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环境,衡水高新区落实“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审批流程,积极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采用一块“标准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全面容缺、并联审批,不破法规破常规,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


“先是高新区项目牵头工作人员帮助整理材料,再由高新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到项目企业把材料进行梳理完善,最后再来这里盖章、办证。”正在等待办证的衡水高新区某项目负责人张广果说,这些手续走完仅用20天,一会儿就能把证拿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让企业节约了很多时间。


衡水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陈连德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后,为项目审批、办证等业务简化了流程,由政府工作人员为企业跑办各项手续,让落地项目尽快建设、投产,更好地享受政策扶持。目前,衡水高新区已完成以岭药业医药项目、老白干四期等重点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应用,项目推进速度提升显著,企业跑办成本有效减少。


强化组织领导 确保改革落实


衡水高新区细化实施方案,以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为服务对象,聚焦“标准地”和“承诺制”两个方面,结合衡水高新区实际,起草了《衡水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完善健全了区域评估、地块出让、企业承诺、审批监管、验收复核等操作流程。同时,他们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等部门对拟定地块的投资强度、环境、建设、能耗、排放等量化控制性指标进行明确,牵头拟定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承诺书模板和承诺事项清单,提高项目准入门槛,确保项目精准引入落地。


上门服务


做好辅导沟通,稳妥推进改革。他们一是开展广泛宣传,面向新引进项目宣传衡水高新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政策,引导项目企业以“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开展投资;二是主动辅导,积极落实“一线工作法”,强化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主动对接企业,项目从拟签承诺书到达产复核验收全程由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三是试点探索,以企业自愿为原则,鼓励项目企业参与改革,确定改革试点。


加强关键创新 优化改革实效


敢于创新,积极在改革框架内有所突破。衡水高新区的改革方案在借鉴先进地区做法,落实省市要求,尤其是市政府《关于在省级园区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改革,在两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承诺可审批。选择一些对环境、安全等影响小的审批事项,由企业承诺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论证、设计、施工等,即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二是承诺可施工。企业自主选择前置审批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即可获得施工许可,所选审批事项在竣工验收前完成即可。


全程跟踪,切实将各项服务落到实处。在传统企业项目帮办的基础上,他们结合落实“一线工作法”要求,试行“标准地+承诺制”全程代办,“店小二”角色由招商部门转变为审批部门。项目入区后,审批部门依照项目企业申请指定专职代办协调员,按照“全程覆盖、无偿服务、企业自主、自愿委托、优质高效”的原则,为项目企业提供材料预审、受理审批和批件送达3个阶段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直接对口解决项目跑办中的各类问题。


加速审批环节


着重细节,确保模式机制推进无障碍。他们一是针对土地储备数量少的情况,在质量上求突破,进行全域区域产业规划制定,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全区域环评;二是分阶段确定牵头部门,变单一的项目牵头单位为阶段化的多个责任部门,招商、审批、监管各部门既是分管阶段的牵头人,也是其它阶段的参与者,做到责任压实服务对口,实现项目服务无缝衔接;三是对于已承诺的审批事项,在项目企业提交齐全有效材料后,采用联合审批或备案方式,对承诺事项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进一步优化压缩后续审批时限。


完善配套机制 提升改革水平


针对“标准地+承诺制”改革需求和衡水高新区实际,他们完善建立前置事项承诺清单制度、中介清单制度、全程代办实施办法、联合验收办法、全程监管实施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标准地”配套,即协调各相关部门实现全域环评、安评和产业区域规划,持续做好“标准地”地块储备,提升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服务配套,即规范帮办代办服务,做到围墙内的事帮办、围墙外的事包办,实行“一窗受理”,充分应用网络平台,通过容缺预审、数据跑路,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


“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要点在“审”“批”分离。审批服务压缩时限的关键在于“审”,如何优化审查工作,对于进一步缩短项目企业取证时间具有重要意义。“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相较于传统审批模式,重心应更侧重于前置服务上,即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打破常规,通过“审”“批”分离运行,以审批部门提前介入服务指导代替原有的事项审查。在项目未正式进入审批流程前,由审批部门服务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进行施工设计等工作,使之与土地招拍挂、企业摘牌等程序同步进行,增加企业申报材料的准备时间;项目正式进入审批流程后,再采取承诺事项“容缺受理”方式,变审批“接力赛”为“起步跑”,各事项同步容缺开展审查,完善预审机制,能够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提升效率。


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积极协作对项目推进作用显著。由于衡水高新区体制机制所限,辖区内项目不动产登记证、用地规划证、工程规划证等核发工作由市级部门负责。针对此情况,衡水高新区分管县级干部多次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对接协调,确保部分“标准地+承诺制”改革项目在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由市区两级部门进行了容缺预审,对压缩时限起到了积极作用。辖区内各参与部门间通力协作、主动担当,完善协调机制,以审批部门为纽带,通过全程代办机制沟通招商与审批部门,通过审批事项送达机制衔接审批与监管部门,建立起一条完整的项目服务链条,消除服务真空期,确保了服务质量。


细化工作便于审批服务高效落实。他们一是通过一窗综合受理机制、首问首办负责、24小时“不打烊”服务,确保项目企业在较长时间跨度内由一个服务窗口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受理,便于工作人员熟悉项目情况,可及时做好材料补正和沟通;二是完善“互联网+审批”服务,对网络平台录入事项进行更新规划,便于项目企业实现快速在网络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减少跑办人力成本;三是着重服务交流,由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等通讯平台及时与项目企业进行全天候指导、沟通解决棘手问题、定时开展业务回访,从项目企业角度完善现有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效率。


首个改革试点 发挥示范作用


“衡水高新区采用‘保姆式’的服务方式,指导我们企业如何办理各种手续,主动协调简化各种审批流程,最大程度协助我们企业完善手续,给我们项目建设争取了时间。”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瑞芳表示,万洋项目处于改革初期,工程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分别在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办理,为了保障项目尽快开工,衡水市、衡水高新区两级行政审批局领导亲自协调,同时采用了容缺预审、并联审批的方式,将工程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同时预受理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同一时间核发了工程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


2019年5月,衡水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起草了《衡水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衡高办字〔2019〕20号),并选取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药物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首个“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506亩,使用土地为已完成土地利用及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区域规划、区域环评等前期手续的“标准地”。结合项目实际,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协调辖区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56项审批、论证、部门审核等事项进行梳理,选取部分事项形成承诺事项清单,并提前介入指导项目手续办理。2019年8月,项目企业完成一期266.15亩土地摘牌;9月4日完成出让协议;9月5日签订承诺书并公示;9月12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9月29日完成用地规划;10月18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为29个工作日。2021年,项目企业取得二期190.71亩“标准地”不动产权证书,10月各单体主体建设全部完成。


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药物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案例,对衡水高新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项目企业可以充分体会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的显著变化,办理过程由“政府跑”代替“企业跑”,办事成本显著降低。通过该案例进一步整合了衡水高新区各职能部门间的项目服务资源,强化了协作力度,加快了“审”“批”分离,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为进一步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等机制体制创新积累了经验。


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使项目审批速度、服务企业效率大幅提升,有力推动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开展区域影响评价,先行确定地块出让规划、环境、经济、建筑等指标,企业拿地后,即可掌握地块使用要求;先行做好项目用地标准,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倒逼企业和产业主动提档升级。优化重构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模式,企业对涉审事项作出承诺,审批部门审批效率大大提高;整合跨部门办理事项,通过“数据跑”“领着办”,企业办事更加省时。


改革全面覆盖 惠及更多企业


目前,衡水高新区现已确定四个地块为“标准地”,具体位置为振华路与衡一路西北角150亩,振华路与衡一路东北角100亩,地块南临新区九路、北临新区中路、西临东华大街266.15亩,新区四路以北、振华新路以西300亩,共计816.15亩。四个地块产业项目规划依次为服装产业、时尚商务、生物医药、食品产业,所有地块土地利用及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区域规划、区域环评等前期手续已完成。根据《开发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细则(试行)》(冀国土发〔2015〕15号)对开发区土地利用的指标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经济发展、自然生态等部门分别确定了“标准地”量化指标。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期(南厂区搬迁技改提升)项目于2019年10月25日完成项目备案,2019年底谋划试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2020年3月20日签订并网上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书运行“承诺制”模式,对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承诺,项目分解成半敞开酒库、陶坛酒库等多个单体项目同步推进。目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期(南厂区搬迁技改提升)项目已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份,分别为半敞开酒库一、半敞开酒库二、半敞开酒库三、半敞开酒库四、陶坛酒库一、陶坛酒库二6个单体项目。由于在项目备案后随即开始跟踪服务,半敞开酒库一、三单体项目于3月24日核发施工许可,仅耗时5个工作日。现部分项目已开工,预计2023年12月前老白干四期项目全部竣工。


目前,衡水高新区完成“标准地”土地储备2473.069亩,摘牌交易1890.599亩;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期(南厂区搬迁技改提升)项目、衡水广厦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特高压分公司输电线路铁塔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等15个项目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涉及装备制造、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等多个领域,其中10个项目已开工。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以来,项目从签订承诺书到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平均办理时限为29个工作日,效率相较改革前提升15.7%。


记者:刘凤举 尹鹏举 通讯员:王春博 李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