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在市网信办的指导下,冀州区网信办对域内某公司开发的App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问题,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潘某进行约谈。


经查,该公司开发的APP因后台程序漏洞,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区网信办要求其认真学习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依法运营。


经约谈教育,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存在问题,表示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加强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下一步,区网信办将继续加强对属地媒体、网站、APP的监督管理,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网信冀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