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衡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衡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支付超标准手续费,衡水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罚款22万元。
另据衡银保监罚决字〔2021〕23号显示,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杨梅对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支付超标准手续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10月8日,衡水银保监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22万元,对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杨梅施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10月8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衡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衡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支付超标准手续费,衡水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罚款22万元。
另据衡银保监罚决字〔2021〕23号显示,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杨梅对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支付超标准手续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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