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安排警力上街,严查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如今,近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记者上街走访发现可喜变化——大部分市民骑电动车都自觉佩戴头盔,有的人甚至坦言,“不戴反倒不习惯了”。



10月12日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人民路与中心街交叉口探访。此时正值上班高峰期,平均每个信号灯周期,四个路口方向的电动车通行量近百辆,其中八成以上的电动车驾驶员戴着头盔。人民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由于紧邻学校,来往的行人非常多,记者观察到,电动车驾驶人大都戴着头盔,就连不少乘坐电动车的学生也戴着儿童款头盔。



“无论是媒体还是警方,都一直在宣传佩戴头盔出行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发生意外时,头盔可以承担一部分撞击力,有效保护骑乘人。认识到这些后,我现在骑电动车出门都一直按规定戴头盔,要是哪天没戴头盔反倒不习惯了。”市民李女士说,不仅是她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也都自觉戴上了头盔,“可以说,佩戴头盔文明出行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当日,在市区中心街与胜利路交叉口,执勤交警牛军领拦下一名未戴头盔的女子后,没有对其进行批评,而是先询问:“一看你就有头盔,今儿怎么没戴?”“今儿着急送孩子,头盔落在车库了。”随后,他耐心地向女子讲起了道理:“骑电车戴头盔和开车系安全带一样重要,它们都能在发生意外时保护驾驶员……”一番话听得女子直点头,不住地表示,“以后再着急也得戴上头盔。”


“严查行动开展近一个月来,我们通过倡导宣传以及街边劝导等形式,向人们讲解正确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中队长郗维维告诉记者,执勤时能明显感觉出市民佩戴意识的变化,“现在,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反而成了少数人群,即使偶有不戴的人,他们给出的理由也不再是‘没有头盔’,而是‘出门赶,忘记戴了’,甚至有市民跟我们说,‘没戴头盔感觉特别尴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交警。’”郗维维同时提醒市民,只有正确地佩戴头盔,才能有效避免或减轻伤害。他说:“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电动车亡人事故中,绝大多数是头部受伤导致的,而佩戴安全头盔,在电动车驾驶人倒地时,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因此,头盔必须戴,且一定要正确佩戴。


摄影:王铁良 朱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