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保障河湖水质达标、饮用水安全防护、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扎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1-5月份,我市7个国考断面平均水质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其中6个断面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全力保障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我市制定《十四五国控断面“六个一”工作机制》,从河道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整治、水质超标预警、引水补水、巡查巡视等方面细化保障措施,建立全方位断面保障体系。同时,我市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河湖断面水质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通知》,按月通报排名、预警提示;完善市、县重点河湖断面巡查巡视及水质自动站数据分析报告预警工作机制,常态化对重点河流及断面开展巡查;建立自动站数据分析报告预警机制,指派专人负责对各自动站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并与前一天进行对比,及时发布超标信息。


深化饮用水安全防护。我市制定《衡水市2021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国家和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要求,开展保护区违规问题排查整治,部署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工作。同时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调查摸底,建立乡镇级水源地清单;加快乡镇级及“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


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我市对合法审批的排污口,逐一建立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并动态更新;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确保全市企业达标排放。目前,我市审批登记的40个入河排污口中,已完成38个规范化建设。


加密衡水湖引水通道水质监测。为保证衡水湖入湖引水河道水体不受污染,我市在引水期间对衡水湖引水沿线设置13个监测点位,每日开展水质监测,并对异常数据进行即时预警、开展排查。今年以来,衡水湖大湖心断面稳定保持在Ⅲ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