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复杂,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衡水市卫健委发布提示,请广大市民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剂次)接种第1剂次后满21天即可接种第2剂,例如,您第1剂次接种时间为5月1日,5月22日即可接种第2剂次。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3剂次)接种第1剂次后满28天即可接种第2剂,例如,您第1剂次接种时间为5月1日,5月29日即可接种第2剂次。


目前,全市共有一般常规接种点200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种点29个、大型场馆接种点33个,日接种能力可达20万剂次。市卫健委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已符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2针条件,请尽快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