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粽子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查资质,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严格查看粽子经销商主体资格是否具备,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进货手续是否齐全,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善等,督促粽子经营者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严格按照储藏条件储藏,强化冷链销售,全面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查来源,落实源头安全。他们详细查看粽子原料采购、索票索证等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对商户提供的供货厂家生产经营资质、检测报告等备案材料及食品购销台帐记录进行核查;对粽子的厂名厂址、生产地址等进行检查,对无法证明进货来源或无法提供生产加工资质的经营户,责令其立即将粽子下柜处理,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查销售,落实行为规范。通过查包装、查标语、查价格的形式,严厉查处市场上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以及过度包装、“天价”粽子等行为,确保消费者吃上价格合理、“名副其实”的粽子。


查质量,落实食品安全。针对粽子的外包装、标签等内容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粽子是否在有效期内销售、是否“早产”,粽叶有无染色、有无发霉变质等。



执法人员还加大对小商贸、食杂店、便利店等便民商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集中交易市场售卖预包装、散装和现场制售粽子的行为;对私自加工粽子的黑窝点以及互联网订餐平台上存在的无证经营、证照不符、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着重打击。


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应当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超购买预包装粽子,看清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和生产日期。如果是真空包装的,要查看是否漏气涨袋,不要购买粽叶过于翠绿的粽子。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消费者购买后应按照标签标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识食用方法加工食用。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