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第一期生态环境法治培训会,重点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宣传贯彻和集中学习。培训会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宋爱勇主持,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规和执法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培训会邀请了河北名润律师事务所白华丽、骆广明律师进行授课讲解。


白律师重点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变化、重点条款及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深入浅出,内容丰富,涵盖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处罚权下放、“三项制度”等内容。



骆律师同时结合近年来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系统讲解了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强制执行等行政处罚实务相关内容,以案释法,详细生动。


宋爱勇强调,要高度重视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落实工作。新《行政处罚法》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符合新时代的要求,参训人员要认真体会培训学习的内容,抓住重点环节,做好新旧衔接;同时要切实做好新《行政处罚法》与其它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法律法规的融会贯通,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升法制审核和办案能力;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加强案件稽查与监督,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执法,确保新法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