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全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之后,我市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和乡镇召开会议,对清明节前后禁烧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
会议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市禁烧工作总体管控形势以及部分县市区在源头清理、法规宣传、巡查排查、案例曝光和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清明节前后,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迭加,节日踏青和旅游休闲活动造成野外用火增多,露天焚烧问题发生的风险进一步加剧,特别是近期空气干燥,大风天气较多,容易造成大面积火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会议强调,必须深刻认清当前我市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的严峻形势,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查找管控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坚决做好清明节期间防控工作。
会议要求,务必要强化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网格主体责任,切实把防控责任分解到村庄和地块。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公安、应急、自然资源、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应对好清明节期间的防控形势。务必要强化宣传教育,要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标语横幅等做好清明防灭火宣传,形成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务必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网格员巡查排查力度,严禁出现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严格监控明火祭祀现象,防止出现大面积火情。在重点时段强化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死守重点部位,盯紧看牢重点人群,切实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务必要强化应急值守,实行专业灭火队伍和网格员处置队伍24小时待命,加强视频监测和地面巡查的立体监控,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务必强化追责问责,对露天焚烧火情纵火嫌疑人严格按照“有火必罚”的原则进行依法严惩,并严格做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市大气办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连兵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宋爱勇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各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