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重点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


现公布今年以来第三批违法典型案例。市民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


【案例一】衡水滨湖新区衡水鑫泽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衡水滨湖新区衡水鑫泽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分局依法对该单位罚款31000元。


【案例二】武邑县兄弟蔬菜水果配售门市销售的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案


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武邑县兄弟蔬菜水果配售门市销售的部分商品没有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2000元。


【案例三】深州市河北积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州分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河北积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州分公司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罚款9500元。


【案例四】饶阳县李庄王英纯小卖部进货时未查验供货方资格证明文件案


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李庄王英纯小卖部购进的食品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文件。经责令整改后仍未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