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衡水市多方筹措资金,共安排防控资金7830.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设备和物资保障等方面,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需求。


及时落实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为保障有关部门防控资金需求,市财政局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在年初预算安排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三院等部门各类专项经费7886万元基础上,追加疫情防控资金2702.28万元,充分保障了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检测、设备购置、物资储备等方面资金需求。


积极申请政府债券资金支持。谋划上报项目,成功申报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库项目和衡水市市直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总额3183.2万元。其中,新冠肺炎防控医疗物资储备项目积极储备防护医疗用品、消杀用品及医疗设备,储备物资总价值1089万元,能够保障全市新冠肺炎防控救治15天的消耗量及缺口。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094.2万元,主要用于市疾控中心和市三院检验检测设备采购,有力保障了对全市新冠肺炎病患的及时确诊和配套治疗。


全面保障资金支出需求。为保障市辖各区疫情防控资金支出需求,市财政局制定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工作预案,统筹各区疫情防控资金支出情况,及时调度国库往来资金,严格防范支付风险,共为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4个区调度资金21000万元,其中疫情防控资金8000万元。


切实加强防控资金监管。市财政局作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及购买服务,加强对专项防控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通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


记者:董楠

通讯员:赵文静 范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