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从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衡水市第三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已到位,8月19日至9月16日每周三上午9点,发放678张资格券。


本轮资金由两部分构成:第三批上级拨付资金6602.5万元;第一、二批剩余资金1614.5万元,其中,新能源补贴预留资金402万元、资格券兑付结余资金约1212.5万元。两部分共计8217万元,用于本轮使用计划。


资格券发放方面,7月份已发放的“仅报废”资格券仍有部分处于有效待领取状态,本轮不再发放该类资格券。本次发放范围为,报废并新购国六营运货车、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3类资格券,其中报废并新购国六营运货车110张、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478张、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90张。符合条件的车主可通过“老旧营运车辆报废更新服务”小程序申领补贴资格券,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需要特别提醒车主的是,补贴资金与资格券挂钩,按照补贴资金“总额为限、用完即止”、补贴资格券“先到先得”的原则开展,资金兑付完毕即停止发券。建议申领到资格券后,再进行车辆报废更新,因未领券先行报废车辆导致无法获得补贴的,一切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领券成功后,需在30分钟内完成信息填报,准确填写车号牌,号牌填写错误不可修改,按作废处理。申请补贴的车辆在注销前,需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且证件及年审均处于有效期内。


车辆所有人需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对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等材料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县(市、区)受理点。本轮资格券发放完毕后,市交通运输局将核算结余资金用于制定后续发券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