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因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及虚构中介业务套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被罚款。


根据罚单,阳光产险泰州中支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业务数据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以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对该公司作出49万元处罚。


时任阳光财险泰州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王**,因对公司上述全部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予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时任阳光财险兴化支公司经理贺*,因对业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数据真实性与中介业务合规是保险监管的重点领域,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实等行为,易滋生不正当竞争、费用挪用等风险,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本次处罚释放了监管部门从严整治保险市场乱象的明确信号,督促保险机构压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业务与财务操作,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金研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