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水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一体推进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努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然而,由于身心发育尚不健全,缺乏社会经验,未成年人在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时,容易受到不良因素影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给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带来沉重打击,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显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数量上升。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刻不容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涉罪未成年人,市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个案矫治和精准帮教。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保护。深化源头预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学生58万人次。同时积极助推社会治理。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家庭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学校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校园文化氛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共筑坚不可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