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指明清晰路径。
城市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重要载体。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已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出现老化问题,燃气、桥梁、供水等存在风险隐患,亟须通过改造来完善城市功能。同时,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日益强烈,迫切需要通过城市更新打造更优质的生活空间。
去年以来,我市按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目标要求,统筹破题,补齐城市建设中的短板,通过城市基础路网建设,城市的“血脉”更加畅通;通过完善燃气、供排水、供热、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网,城市韧性不断提升;通过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口袋公园建设等,城市更加宜居、更显智慧。城市更新,让居民的生活环境持续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行动的路线图,把蓝图转化为现实,需要我们真抓实干、久久为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着眼于便民、利民、安民,多从群众角度想问题、作决策,不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让城市更新能更好惠及民生。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安全与发展,不仅实现空间环境的改善,还要兼顾社会、经济、文化等多重目标,增强城市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要下足绣花功夫,精准定位城市治理痛点、难点,从细微处发力,在精细化管理中体现城市温度,让城市更宜居、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