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聘6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一所以骨科为龙头,多科齐头并进,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由1940年刘坦然先生创建的“抗日后方医院”演变而来,现有本部、西院区、北院区(医、养、康一体化医疗模式)3个院区一体化运行。
医院总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186张,设有专业病区35个,临床科室38个,医技科室18个;是河北大学、承德医学院、衡水卫校等院校的教学医院、河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河北省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基地,河北中医药大学“扁鹊计划”师承教育基地,河北省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获评国家级标准版胸痛中心、河北省高级创伤中心、河北省防治卒中中心、河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获衡水市首批互联网医院。
医院现有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3个,河北省中医优势专科2个,衡水市临床重点专科17个,衡水市临床重点培育专科4个,衡水市中医重点专科3个;衡水市中医优势专科2个;衡水市重点学科4个;衡水市重点发展学科7个,医院开展了多项国内、省内先进医疗技术。
医院与望京医院骨伤科、北京市肛肠医院肛肠科、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眼科建立了中医结合示范协作关系,与北医三院成立专科联盟,与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和第二医院建立了科室协作关系,衡水市抗癌协会、衡水市临床肿瘤学会、衡水市骨科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衡水市产科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挂靠该院。
二、选聘、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历、年龄条件
(1)选聘条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招聘条件: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受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人员;
3.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医疗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见《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选聘、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五、选聘、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衡水市第四人民院官网(www.hssiyuan.com),下载打印报名表。
3.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4.报名与资格审查地址: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东院区1号楼(门诊骨科综合楼)四楼学术厅(桃城区新华西路485号)
咨询电话:0318-2179560
5.报名材料:
(1)《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选聘、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个人简历1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5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2025年在培人员请规培单位或在读学校提供规培证明1份;
(4)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与报名表同版)3张;
(5)诚信承诺书1份;
(6)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应聘人员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试、面试。选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本科学历相应专业岗位报名人员中,符合选聘条件人员数已达或超过1:2的,招聘条件报名人员不再参加笔试,退还报名费。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
2.面试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60分。
3.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职称高者、学历高者确定人选。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考察
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对考核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递补方法同上。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报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由桃城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招聘期间,相关工作信息通过医院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官网公告动态;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监督指导部门
桃城区纪委监委、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桃城区卫生健康局。
本选聘、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请到衡水四院官方网站(www.hssiyuan.com)下载。
后附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