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发布2025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衡水市2025年度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围绕持续强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等重点工作,对强化河湖长制作出安排部署,提出2025年工作目标: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6.9%,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衡水湖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全市幸福河湖数量达到29条(个)以上。
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工作要点明确,各级总河湖长、河长湖长切实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各级河湖长制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落实。
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围绕市级水网建设,加快推进河道治理、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建设,落实在建工程应急度汛措施。紧盯河道堤防、闸涵枢纽、南水北调工程等关键部位以及蓄滞洪区、城市易涝区等重点区域,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物资储备、防汛演练等工作,全力抓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落实。修订完善行洪河道、蓄滞洪区等方案预案,加强卫星电话使用管理,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实施节水行动,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持续实施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严格取水许可审查审批,全面启动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高质量推进计量监测年度重点项目建设。
强化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持续整治骨干行洪河道阻水片林、阻水高秆作物、围堤围埝等问题,强化河道采砂(取土)管理。开展河湖卫星遥感影像监测,持续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健全完善乡村河湖日常管护体系和投入保障机制,探索河湖物业化管理新模式,提升河湖管护能力。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各流域和重点湖泊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6.9%。确保衡水湖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保持水位不低于19.5米。
推进河湖水生态改善。实现滏阳河、潴龙河、滹沱河、卫运河、南运河等母亲河复苏目标,衡水湖生态水位保障率达到100%。保持大运河、滹沱河衡水段全线有水,持续加大衡水湖湿地保护修复力度。科学实施“节引调补蓄管”六大行动,全年压减地下水开采量0.25亿立方米。编制2026-2030年超采治理方案,持续开展深层地下水回补试点建设。
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深化跨界河流管护联防联控合作,健全上下游、左右岸“联合河长”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行动,协同推进跨界河流监测信息共享和健康评价工作。
全面深化幸福河湖建设。争取衡水湖列入2025年全国幸福河湖项目建设试点,年内完成3条(个)以上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全市幸福河湖数量达到29条(个)以上。深入推进河流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探索建立重要河湖健康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