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昊瑞铂悦小区、太和新都会一期等项目竣工陆续交付,业主发现在喜提新房钥匙的同时也领取到了不动产登记“大红本”,房、证同一天到手,心里一下踏实了,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交房即交证”。


近年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购房者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改革已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覆盖并常态化推进,直接受益业主近6万户。


我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直击“办证难”“办证慢”等痛点难点,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全流程优化、信息共享集成等措施,积极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让购房者再无后顾之忧,真正让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针对“交房即交证”工作涉及部门多、环节多的实际,我市加强市县纵向联动、部门横向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衡水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衡水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操作流程,为推进改革提供科学指引和制度保障;坚持市级试点先行、逐步县级推广,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成效。


在土地出让阶段,我市将“交房即交证”要求纳入出让条件,在挂牌须知及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在房屋预售阶段,预售申请材料中明确“交房即交证”约定时间,网签合同时增加“交房即交证”条款,将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作为交房条件,并由开发企业作出履责承诺。在房屋验收阶段,将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档案验收等事项纳入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首次登记同步受理、并联审批。不动产登记阶段,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延伸至开发企业,预先录入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等相关信息,不动产登记、交易登记机构共享联合验收成果,验收合格的即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2023年,我市将“交房即交证”工作重点转向存量项目,组织开展在建存量项目全面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对因车位配建不足、消防未按设计施工、绿地率不足等原因不能实现“交房即交证”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协调联动、合力攻坚,采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方案”“一问题一举措”方式,逐一进行解决。2023年,全市共解决15个存量项目问题。


“交房即交证”改革的推进为购房者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方面带来更大便利,有效减少了因交房后不能及时办证而产生的问题。同时,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有效防止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产生,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交房即交证”改革政策的不断换挡升级,改革受益面不断扩大,让群众对改革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