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看了两本杰克·伦敦的小说集,《热爱生命》和《野性的呼唤》。主人公大多置于死地而后生,包括一条狗的命运。这位美国作家只活了40岁,经历却丰富到当过报童、伙夫、装卸工、洗衣匠、蟊贼、水手、流浪汉、无业游民等,还淘过金,进过监狱,所以才写出那么多精彩篇章。只可惜成名后追求享受,挥金如土,作品变得粗陋,经济受挫,家庭不和,导致酗酒成瘾。


《叛逆》是小说集《野性的呼唤》中篇幅极短的一篇小说,不知道为什么,看完后迟迟放不下文章中那个孩子。同样的感觉以前有过两次,一次是读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一次是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两本小说都是关于杀人犯的故事。而我无比心疼一步步被逼上杀人之路的两个主人公,和这个孩子半点相似之处也没有,但是心疼的感觉让我一下子“场景重现”。要知道,那两部书可是长篇,而这篇文章也就几千字。


主人公强尼只有十二岁,可是当童工五六年了。他从七岁就进了车间,像个大人一样挣钱养家。他的母亲每天催命似的,逼得他睡不好、吃不饱,本就因缺乏维生素D而骨骼变形的身体如今弯得像个小老头一样,还得一刻不停地劳作,像一台机器。他很能干,到哪儿都是一把好手,除了九岁因麻疹失过一次业,其余几次工作都干得得心应手。总是坐着,他的胸每天都要压缩十小时,这对他的肺很不好,可是他一天能扎三百打瓶子。


他为什么这么拼呢?因为没有爸爸,妈妈有慢性病,弟弟妹妹们需要养活。当时美国法律允许童工上岗,强尼十二岁时虽然有了新规定,雇佣十四岁以下童工违法,但强尼显得很老,他便撒谎自己十四岁。诚实有什么好处呢?还不是被开除回家等着饿死,只有人问候你的年龄,又没人关心你的肚子。


忙碌又麻木的强尼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一个干活的牲口。相比之下,十岁的大弟弟威尔吃得又高又胖,靠着哥哥的资助求学,反过来却嘲笑哥哥,强尼气不过,吼道:“你的毛病就在这儿,你应该去做工。妈应当叫你去做工。”


“他太小了。”那个当妈的偏袒心思暴露无疑,她明知道大儿子七岁开始做工,二儿子十岁已经不小了,她想培养二儿子成为管账的。


强尼忍不住先算了一笔账:……一天就是三万六千个动作……一个月就是整整一百万个动作……进了织布车间之后,我的动作快了一倍。这样,一年就是两千五百万个动作。我像这样动了将近一百万年似的。


“我从来没有快活过。我从来没有一点儿空闲的时候。我始终在动。”


“我不干了。他只好去干活儿。”


妈妈哭着说,“我辛辛苦苦把你抚养成人,你就这样啊。”


“你根本没有把我抚养成人,”他用悲惨而亲热的口气说,“是我把自己抚养成人的,妈,连威尔也是我抚养大的……我累了。现在我要走了。”


强尼真的离家出走了,样子古怪,像一只生病的猿猴。有一两次,他躺在树下的草地上大笑,爬上火车后,又在黑洞洞的闷子车里微笑。这个几乎不会笑了的小孩忽然这么一笑,让我这个遥远又陌生的东方母亲泪流满面,如果这是我的孩子,该让人多么心疼。他小小年纪真是太苦了,饥寒劳累压迫着他,不自由压迫着他,不公平也压迫着他,他稚嫩的肩膀为什么要扛那么多,他早已扛不动了呀。


孩子,到阿姨的怀抱里来吧,我供你吃穿,读书,成年后再选择你喜欢的事业去干。


一些无病呻吟、动不动以跳楼喝药要挟全世界的青少年,是不是该好好地想一想,自己是那个大弟弟威尔吗?是,尽管任性,不是,你们的委屈和强尼比是不是小巫见大巫?


我倒觉得这个孩子又活过来了,先前他是“死”过一次甚至数次的,被生活逼成了行尸走肉,他十二岁返老还童也未尝不可吧?不知道接下来的路他走得顺不顺,能够走多远,只希望他能快速走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作者:魏东侠  编辑:李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