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官庄村  庚晓晴  摄


故城县青罕镇南官庄村是一个较大村庄,相传,在明朝永乐年间(1403——1424年),从山西洪洞县迁来一户姓李的移民定居于此,仍沿故里之名“南官庄”,相沿至今,并没有什么传奇故事。但是至清朝以后,该村却成为故城县赫赫有名的村庄。这与故城教育、济赈有密切关系。


清朝建立之初,为巩固满族封建统治政权,急需治国人才,以优厚的条件兴办教育,广揽生源,加紧培养青年才俊。顺治九年(1652年),礼部发文“钦定条约八款”,明确“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饩,设学院、学道、学宫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务养成全才,以供朝廷之用”。故城县是西汉大儒董仲舒下帷之地,受董子遗风的影响和熏陶,历代素有崇文重教的传习,除了官办的甘陵书院、卫阳书院,还设立了蔚仁义学、二贤祠义学等一些教育机构。这些义学的办学经费主要依靠一些开明地主、商人、绅士的捐地、捐款。此外,官府还有一些学田,其收入用以“师生膏火月课经费”以及校舍日常维修。


南官庄民风淳朴,地广田沃,是学田的主要所在地,共“一顷一十六亩五分四厘八毫三丝”(面积计算十分精确,表明对学田管理非常严格认真)。这些地原本由明朝绅士义捐,“以为学校教养之资”,由南官庄的老百姓代为耕种,每年定额收取租谷“三十六石一升三合四勺二抄四撮七圭”,其中包括纳学田钱(以谷物折合)“四石二斗一升”。这些学田也叫“官田”,任何私人是随便动不得的,老百姓只有耕种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买卖权。由于这些学田的存在,使得南官庄成为名符其实的“官”庄,令人刮目相看。


自隋朝以来,历代中央政府都对建仓储粮十分重视,制令“诸州百姓,当社立仓”,社仓也就是义仓,其主要功能是以丰补歉,丰年储备余粮,遇有灾荒“以时发赈”,周济、帮助老百姓度过灾年。故城县濒临京杭大运河,与其相邻的德州卫即是漕运的重要官仓之所。县内的郑家口、故城镇等集镇历来是漕运码头,也建有很多粮仓。粮仓分预备仓(即常平仓)、义仓两大类。预备仓由官府直接管理,建在县城,而义仓建在乡村民间,为老百姓互助性质。乾隆十八年(1753年)直隶总督奏准朝廷,“一百四十四州县、卫各择人烟稠密高阜之区置仓,使四面村庄相为附丽,近自十五里,远自二十里不等”,并要求老百姓输入义仓的粮食须“出其有余,不限以数,黍粟各从其便,务在乐输,无稍勉强”,完全是出于自愿,不得有任何强迫。故城县义仓设立较早,乾隆十六年(1751年)故城县即已有义仓6处,其中之一即在南官庄。之所以选在此处,不惟南官庄有学田,租地之粮便于存缴,还因其周围村庄比较稠密,交通便利,距县城(今故城镇)恰好15里路,符合建仓的条件。


义仓建立之初,运营比较规范。按当时要求,“如一邑丰歉不齐,即停其捐”,丰存歉赈,确实起到扶危解困、均富济贫的作用,对广大老百姓来说,不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对义仓的管理也相当严格,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按照“守以民不守以官,贮于乡不贮于城”的原则,由公众选举产生“仓正”即“库长”,“专司簿钥,不许吏胥干预”。也就是说,义仓作为一项民间福利事业,完全交由群众管理,大家的事大家办,独立于官府之外,保证粮食存储、发放公开、公平、透明。但是随着朝政腐败,“日久生蠹”,这些有效的规章制度“名实俱无”,义仓成为官僚们贪污腐化、中饱私囊的工具。清朝后期,官员的贪婪、胆大妄为发展到无以附加的程度,不但官府掌控的官仓——预备仓公然“截留漕米”,任意挥霍,而且把黑手还伸向了义仓,各任官员们动辄随便以“动用报销”为手段以肥私。官、仓勾结,明贪暗挪,“仓正”(库长)“仓副”(副库长)“受甲长、衙役挟制”,沆瀣一气,把义仓变成自己的钱库。义仓仓储量大大缩水。据资料记载,旧义仓“道光十七年(1837年)原储共存谷二千一百八十七石九斗,除各任动用报销外,实存现谷九十二石”,其二千多石不知去向,腐败程度怵目惊心!为了弥补亏空,仓正与官衙勾结,横征暴敛,逼迫一些大户无限制的纳粮,“致若干善良殷实之户”惶惶不安,日夜担忧粮食被充仓,“百计图免不获,则家且倾危,无可逃罪”。在这种情况下,义仓纷纷倒闭。至道光末年(1850年),全县6处义仓只剩下南官庄、十里铺两处。咸丰初年(1851年),在民众的强烈要求下,官府将此二处剩余的存粮贮入县城,南官庄义仓寿终正寝,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


从乾隆十六年(1751年)设立,至咸丰初年(1851年)撤销,义仓在南官庄存在了整整100年,见证了这一时期清王朝政治经济兴衰的历史,留下了可圈可点的一笔。学田、义仓都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作为这两件事物的承载者,南官庄确实也增添了一层“官”家色彩。


作者:宫瑞华  编辑:李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