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枣强县南臣赞村村委会林秀贞事迹展览室内,前来参观学习的师生和党员络绎不绝,一幅幅老照片、一个个老物件讲述着全国道德模范、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林秀贞的感人事迹。在认真参观之后,大家禁不住为她的事迹感动。


林秀贞,女,1946年生,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她30多年如一日,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各种困难,义务赡养了6位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在精神和物质生活等各方面对6位老人付出了儿女般的照料和孝道。学科技、学经济,带头创办个体企业,并把企业作为扶贫济困奉献社会的基础。创办企业以来,她家大到摩托汽车,小到农机具、切割机、电焊机,都是老百姓的免费使用的工具和机具。她家的电话成了本村和附近村老百姓免费的“公用电话”。 她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村里修路、打机井、文化娱乐队伍建设等公益事业捐资出力。多年来,为10几位残疾人传授了玻璃钢和橡胶生产技术,不但在自己的企业为他们安排就业岗位,还帮助他们解决了婚姻、治病等许多生活困难;热心乡村教育事业, 帮助乡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还资助本村和邻村20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


30多年来,林秀贞用无私博大的爱赡养孤寡老人、抚育残疾人和贫困儿童,造福乡里,演绎了一个女人崇高而瑰丽的人生,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爱心之歌。正如她用最质朴的语言所说:“人人管闲事,世上无难事;人人都帮人,世上没穷人。”


她的事迹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全省各市及北京、天津等省市的机关、学校作多场先进事迹报告,中央各大媒体对她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报道,在全国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CCTV2006“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好文明家庭”、 2007年“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十大杰出母亲”、“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等荣誉称号,被选为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林秀贞被媒体报道后,更加积极投入公益事业。2008年5月,林秀贞作为全国道德楷模巡讲团成员做巡回演讲的过程中,四川省汶川发生地震,她当场向灾区捐款600元,回家后本不富裕的她又先后7次为灾区捐款12000元。为响应中组织部提出的向灾区捐献特殊党费这一号召,她又捐出1500元特殊党费。在她的带领下,全村仅用一下午就为灾区捐款16000元。成为枣强县第一个为灾区捐款的村。2009年,乡里要修路了,林秀贞又出资52000元。2010年1月,在参加“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仪式时,林秀贞当场捐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差旅费10000元。2010年8月,村里修自来水管道,林秀贞又出资50000元。


 “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在秀贞的带动下,村里基本没有不孝敬父母和老人的,周围村民的家庭更加和睦,乡风更加和谐。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作为一名党员,就要为身边的百姓服务。”林秀贞说,“要时刻惦记着群众的事,才能无愧于‘党员’这个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