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定于1月10日12时启动重污染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联合会商,预计1月10日-13日上午,我省地面逐渐由高压后部转为低压影响偏南风控制,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持续累积,我市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1月13日午后-14日,地面逐渐受高压控制转为西北风影响,我省城市自北向南逐渐改善,我市受北风影响较晚,仍以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为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3年1月1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