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衡德高速故城支线郑口高速出口处,一货车车厢突然起火。危急时刻,执勤交警袁爱民等人迅速上前展开扑救,成功将火扑灭。


当日中午12时30分许,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正在衡德高速故城支线郑口高速出口处执勤,一辆车牌号为冀TXXX58的轻型普通货车由高速下站口驶入执勤点。未及停车,驾驶员就大声呼救,“交警同志,快帮帮我,我后车厢着火了!”


执勤交警袁爱民等人赶忙上前查看情况。“当时,他车厢内浓烟滚滚,透过浓烟,能看出他拉的是纸箱包装的货物,外包装已经起火,火苗窜起来有一米多高。”袁爱民说,因现场车来车往,为防止危害到其他车辆的安全,他和同事们迅速将其引导至安全地带。随后,他们从警务室拿出灭火器,对着起火部位进行扑救。经过一番忙碌,火最终被扑灭,袁爱民等人后又帮助车主将货物搬下车厢,进行检查确认。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这一车货没准都保不住了。”驾驶人说,他是临近高速口时透过后视镜发现车厢后部起火的,但由于其车辆未配备灭火器,实在无计可施。“打老远,我就看到你们在前头执勤,这才加速开过来寻求帮助。”因扑救及时,车厢内的大部分货物得以保存,驾驶人再三对袁爱民等人表示感谢。至于起火原因,驾驶人推测,可能是由于货物没有被苫盖,有烟头被风刮到了车厢内,点燃了纸箱。


“长途驾驶时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配载随车灭火器等安全用品,以便及时应对火情。”交警提醒车主们,上路行驶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并配备好适合车型的灭火器,更要做到安全驾驶。如果车辆起火,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消防电话,千万不要靠近车辆,确保人身安全。驾乘车辆上路时,切记文明出行,不可往车外随意抛掷烟头等物品,以免造成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