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衡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主持,副主任孙世岩、石跃辉、王广恒、范庆法、张俊华,秘书长田振东出席。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定于10月19日召开。建议会议议题为:审议表决《衡水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草案)》;审议《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衡水市2022年1-8月份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有关事项,市政府办理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节约用水“两条例”和《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