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帮助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近日,衡水市人社局发布《2022年衡水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对申请对象、申办条件、贷款额度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是由各级政府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经指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一种政策性贷款,旨在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稳就业促创业。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须为法定劳动年龄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固定工作岗位的以下十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城镇“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就业转失业且登记一年以上人员、享受城镇低保且登记失业人员、城镇残疾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脱贫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


个人申请贷款时,其家庭成员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应没有其他商业贷款。合伙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按个人贷款程序申请。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须当年(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占比达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企业无拖欠工资、社保费等行为。建筑、娱乐、广告、房产中介、销售不动产、网吧、氧吧、桑拿按摩等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


个人申请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每次最长3年,最多可申请3次;小微企业贷款最高300万元,每次最长2年,最多可申请3次。利息按照国家定期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1.5%后计算,按照目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创业者或小微企业仅需按照年利率2.15%承担利息,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贷款到期后,经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同意,可展期一年,展期内财政不贴息。


个人申办贷款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借款人(或含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征信报告;经办银行要求的担保材料,如(自然人保证:衡水市行政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银行、电业、烟草、电信、铁路、公立医院等部门正式在职人员担保相关材料;存单质押、房产抵押等相关材料)。小微企业贷款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新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据了解,今年我市以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为试点,在经办模式、办理流程、管理运行、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打造简便、快捷、灵活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体系。部门职责更加明确,担保中心负责政策把控、前期业务受理和资格审核、过程监督、贷款代偿,经办银行负责业务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贷后回访、贷款催收等,财政部门负责进行贴息。将担保人范围拓宽至衡水市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银行、电业、烟草、电信、公立医院等部门正式在职人员,同时增加了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等方式,有效降低了申办门槛。依托河北省人社业务一体化系统平台、“河北人社”APP、企业网报端等,实现人社、银行的双向受理,简化了办理流程,方便了群众的申办。


市人社局提醒,如了解详细信息,可拨打这些联系方式。市人社局:0318-2215837、0318-2215835;衡水银行(个人创业贷款):0318-5208310、13785943168;衡水银行(小微企业贷款):0318-5220916、0318-52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