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商洛市商州公安分局对多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人给予处罚,但是仍有个别人对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决定、命令,对于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商州公安将持续严查严处不放松。


案例一:9月2日,商州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无故多次不做核酸检测,请求查处。


经查,曾某某(男,27岁,湖南省新化县人)8月23日、24日、27日、29日、31日、9月1日6天时间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曾某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商州公安分局依法对曾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9月2日,商州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私自翻越疫情防控隔离设施,请求查处。


经查,喻某(男,28岁,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人)于9月2日0时许,从商州区西背街某小区附近设立的疫情防控点围栏处翻进小区,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商州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喻某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商州公安提醒: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支持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要心存侥幸。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违法行为,商州公安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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