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教育局获悉,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统一安排,7月15日,我市启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时间截至9月20日。期间,有贷款需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普通高校新生、在校生和研究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申请,到户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目前,我市11个县市区均开通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根据政策,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16000元。没有抵押,无需担保,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再还款。在校生也可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次贷款的学生网上提出申请后,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需携带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今年开通了远程续贷受理功能,已办理过助学贷款想续贷的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关联手机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后,在网上直接办理续贷手续。如有政策调整,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市教育局提醒,新生入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被电话、短信、微信中的诈骗信息所蒙蔽,尤其要严防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陷阱。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老师或各级教育部门。

实习生 张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