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军在《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强化大局意识 结合本地实际

坚决完成好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各项任务

   

3月15日,衡水市《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动员部署会召开,衡水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范晓军出席并讲话。

   

会上解读了我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当前主要工作任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桃城区政府、冀州区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范晓军指出,提升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水平,事关城市交通品质和群众生命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坚定信心决心,勇于担当作为,千方百计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范晓军强调,要结合衡水实际,坚持依法治理、稳步推进、分类施策,对非法、非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群众的实际困难要高度关注、全力解决,确保做到“政策有温度、工作接地气、群众得实惠”。宣传发动要到位,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确保群众充分知晓自身权利义务。要认真对照市政府《实施方案》,主动认领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合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综合管理机制,确保全面提升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净化城市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