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将加强对来院人员的管理并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须知(一)请按照医院指定的入、出口进出。(二)进入医院人员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自觉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三)分别从医院大门口、门诊大厅入口处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四)体温≥37.3 ℃,按医院发热病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五)门诊全面实行实名制就诊,患者必须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就诊。(六)严禁任何餐饮和快递人员进入医院及病区。


二、门诊患者须知


(一)目前我院门诊应诊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请您合理安排就诊时间,非必要尽量不陪同就诊。(二)挂号、缴费、药房取药、进行各种检查、拿取报告单等候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三)候诊时,座位间隔就坐;就诊时,请自觉配合医院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四)请积极配合医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遵守就诊要求,就诊时请主动告知近期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及发热、呼吸道症状等。(五)门诊呼吸内镜、消化内镜、血液透析室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的诊疗特殊性,呼吸内镜、消化内镜门诊患者须出具72小时以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血液透析室门诊患者需出具48小时以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知


(一)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同时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登记。(二)住院病房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严禁离开医院,因检查或治疗需离开病区者,由护理人员陪同严格限制活动路线。(三)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均需按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勤洗手,病房内勤通风。不要随意进入其他病房,不要在楼道聚集聊天等。(四)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提倡电话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家人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和理解。祝您早日康复!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