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2〕6号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出现本土病例。春节假期过半,即将迎来返岗人流高峰,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好“防输入、防扩散、防反弹”,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近期减少出行。全市群众要尽量减少外出,非必要不外出、不离衡。如确需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二、详细了解政策。我市故城县建国镇叶庄村被调整为中风险地区,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我市人员的行程码被标注“*”,出行过程中可能产生不便。如确需出行,要密切关注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详细了解当地防控政策,以防行程受阻。到达目的地后,要严格遵守当地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做好出行防护。截至2月3日,全国有高风险地区7个、中风险地区54个,加之春节期间旅游、探亲、返程客流即将出现叠加,将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搭乘公共交通,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


四、严格来衡返衡人员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暂不得来衡返衡。低风险地区来衡返衡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备,落实各项防控政策。


五、履行个人责任。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排查、管控、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自我健康监测各项要求。因隐瞒不报或不遵守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