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与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联合会商,12月23日午后起,受冷空气影响,近地面风力增大,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定于12月23日20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我要评论
相关推荐
-
【新闻发布】《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发布 “光污染”入法 “小切口”立法厚植生态环境保护衡水底色
衡水速览 5天前 -
衡水市故城县281个村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再利用 年节水约40万吨
衡水速览 06-19 -
"衡水经验"闪耀全省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融合培训班|市三院作国家级试点经验交流获高度评价
泉香 06-09 -
皮肤伤口久不愈合 当心孢子丝菌感染
养正 05-22 -
巡查+治理+宣传 衡水市开展餐饮行业排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衡水速览 05-14 -
衡水在河北省率先启用涉气排污企业监管平台
关注 05-12 -
SVG·故事京津冀 | 以青绿为笔 点染浓浓绿意
关注 05-10 -
从试点到示范:保定打造减污降碳“样板间”
关注 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