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衡水日报融媒体记者反映,在衡水主城区榕花大街实验小学附近,不少家长把私家车停在了一公交站台前的机动车道上,不仅造成了交通堵塞,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10月11日上午,市民程女士打算乘坐17路公交车去火车站赶火车,不料,当她到达榕花大街和平路口公交站台时发现,站台前竟停满了私家车,并且延伸至站台左右数十米。“私家车停在公交站台前,不仅公交车无法正常停靠,而且要乘坐公交的市民还得穿过私家车,走到机动车道上去乘车,很不安全,还耽误时间!”程女士抱怨。
当天上午10时40分许,记者来到现场,还未到放学时间,在实验小学附近已有众多家长在等候。由于停车位有限,有些家长便把车随意停在了路边,有的干脆把车停在公交站台前的机动车道上,更有甚者把车停在了第二条非机动车道上,绵延近百米。公交车无法正常进站停靠,无奈之下,只能停在站外第三条非机动车道上,乘客也只好在停靠的车辆间穿梭,直接威胁到了上下车乘客的人身安全。
记者上网查询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中明确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交警部门,对方表示,道路上如果没有施划停车标志,是禁止停车的,公交站台前也不允许随意停放机动车。“如果驾驶员在场,我们会责令其将车开走,礼让公交车。”交警建议,家长接送孩子最好不开车,而是选择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避免拥堵;如果必须开车,可将车停放在离学校远一点的地方,然后步行去接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