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晚,深州交警大队240中队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人没有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也没有悬挂车牌,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询问其是否有驾驶证,他回答“没有”,就在民警进一步询问他为什么不考取驾驶证时,他竟拔下车钥匙递向民警,说道:“给你吧,我走。”这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浓重的酒味,正想问其是否饮酒,只见该驾驶人扔下钥匙就往前走。



民警见其情绪不稳,便引导其上警车接受酒精检测,经过多次尝试,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带其至医院抽血。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3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冯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合计并处750元罚款,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冯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等待进一步处理。


通讯员 李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