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第37号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目前,国内本土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我省疫情风险不断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个体诊所要暂停营业。


二、严格控制人员流动,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已外出的人员不得前往国内疫情发生地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人员外出审批,实行“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社会人员外出离齐,须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没有经过审批外出及社会人员没有经过社区报备离齐,如被隔离管控,费用自理。


三、我市目前旅居在哈尔滨市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9月2日以来巴彦县及9月7日以来哈尔滨市的抵返我市人员要向所在的社区(村屯)、单位报备。


四、全市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加强管控,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戴口罩、测温等防疫措施,如不严格执行,将予以停业整顿。


五、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疫规定,如不遵守管控政策,随意流动造成疫情传播,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频次,分别于第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各类传染病流行,全市各类场所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经常性环境消毒工作。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